为加强临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专家评审组。
经各县区申报、专家评审组审议、现场答辩等环节,提出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58人)。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传承人姓名、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局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公示日期:2026年8月5日至8月24日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1207室
联系电话:0539-8116178
邮箱:lywhyck@163.com
附件: 临沂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