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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21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宣传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计划,决定开展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原则上从已经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产生,且“四有”工作完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历程的重要文物遗存为重点,并侧重关注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和传统老字号遗存等,兼顾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重要史迹和旧址。有新发现且文物意义比较重大的不可移动文物可酌情申报,也可适当遴选部分有较大文物价值的抗战遗址或历史建筑。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积极申报,申报项目所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文本的编撰和申报,每个县区至少申报5处文保单位,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请根据《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信息采集标准》(附件2),认真填写《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附件3)。申报项目应“一处一表”,不得“打捆”。

(二)申报项目为非国有产权的,申报前应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三)申报材料包括本县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报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每处申报对象的电子文本(包含附件3的 WORD 文档和3个子文件夹)。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按时报送。凡超过申报时限或申报文本及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丽莉 联系电话:0539-8122916

邮箱:lywbkgk@163.com


附件:1. 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

             2. 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信息采集标准

             3.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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