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文旅公共〔2023〕7号
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联、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宣传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热情,通过提供精准精彩的精神食粮,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全市群众文化持续繁荣,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于9月举办首届“海棠杯”临沂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临沂市文化馆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临沂市文化馆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活动方案,广泛发动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参与,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依据小戏小剧时长、题材、群众喜爱程度等规则和评选条件,9月19日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选本地群众最喜爱的前3名作品。
(二)9月中下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上报的作品进行遴选,择优选取10部作品参加9月下旬的擂台赛。
(三)9月下旬,市文旅局组织现场展演的方式,通过专家和群众投票,评选出首届“海棠杯”临沂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金、银、铜、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
四、有关要求
(一)征集作品内容符合群众性小戏小剧要求。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主题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多样,风格质朴、寓教于乐。
(二)“擂台赛”突出反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小戏小剧的创作演出成果,做到“群众演给群众看”。各县区选报参赛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应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
(三)各县区(单位)报送不超过3部作品。每个作品时长控制在10—20分钟内,演员不超过12人。作品类型涵盖小戏、小剧、小品、情景剧等。
(四)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共道德标准。杜绝剽窃抄袭,出现版权纠纷和侵权行为,责任由选送单位和作者自负。
(五)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做好本地、本单位作品的选拔、审校、推送、组织参赛等工作,需提供以下报送材料:
1.作品视频。视频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视频附U盘报送。
2.作品基本情况,包括简介、歌词、曲谱、文字脚本或剧本。
3.首届“海棠杯”临沂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作品报送表(word及盖章扫描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9月19日前报送至临沂市文化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算圣路临沂市文化中心A座C区文化馆),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张笑语 13515395903
附件:首届“海棠杯”临沂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作品报送表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首届“海棠杯”临沂市群众性小戏小剧擂台赛作品报送表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盖章)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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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单位 (团体) |
| 参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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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
| 辅导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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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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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编剧、导演)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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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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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3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