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开展“清晨行动”对旅游团队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由尚丞文化旅游(山东)有限公司组织的2026年4月14日“普陀山三日游”团队带队导游石敏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本局责令石敏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石敏罚款3700元的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告。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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