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其中,我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332件/套入选。
入选名录中,我市1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省级革命文物3处、市级革命文物1处、县级革命文物6处、未定级3处;332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14件/套、二级15件/套、三级25件/套、一般240件/套、未定级38件/套。
近年来,临沂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颁布《临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制定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十大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推进红色文化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拓展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推动全市革命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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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