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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元宵节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市场秩序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检查的通知

临文旅发〔2019〕8号

2019-01-16 

各县区旅发委(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旅游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市文旅局有关科室、事业单位: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持我市繁荣、有序、安全的旅游市场环境,按照省市近期有关要求及《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18〕36 号文件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市场秩序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结束,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检查(即日起至1月24日)。各县区旅发委(局)依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效益”的总体要求,迅速组织辖区内各涉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涉旅企业安全生产、市场秩序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市文旅局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开展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并抽查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将在全市通报。

第二阶段,随时抽查(1月25日至2月20日)。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市文旅局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和各县区旅发委(局)要组织安排人员对旅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督导,确保节日全市旅游市场安全祥和。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安全生产

1.旅游管理部门,主要检查部署落实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记录表》、建立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台账情况。

2.A级旅游景区,主要检查景区内消防安全许可情况;餐饮、卫生许可情况;设施设备及高危活动项目安全检验许可情况(包括索道、观光车、电梯、滑雪、攀岩、滑索、滑道等设施和游乐设备);是否核定了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并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危险地段、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有专人值守和安排专业救护人员;对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灯会、庙会、演出等节庆活动是否按照要求严格审批和报备;对节庆活动安全防范和冬季森林防火是否有预案、有演练。

3.旅行社,主要检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旅游包车情况(用车合同、备案资料);导游专座实施情况;出境社发放安全信息卡情况。

4.星级酒店,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许可情况;餐饮、卫生许可情况;安全防范和冬季防火是否有预案、有演练。

5.文化主题酒店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许可、餐饮、卫生许可,节日安全防范措施和冬季防火等情况;省级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和旅游购物商店主要检查防止人员拥挤、踩踏和安全防范措施和冬季防火等情况;精品采摘园主要检查防止人员拥挤、踩踏以及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造成采摘棚坍塌等伤害游客人身安全情况;精品民宿主要检查消防和防火措施到位情况;星级农家乐主要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主要检查完善旅游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二)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重点检查旅行社的旅游合同、旅游团队行程单、旅游广告宣传单、租车合同等,查处以“不合理低价”招揽游客、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等行为;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行为;查处租(使)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二是重点检查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的登记备案情况;名称、标牌规范情况;设立社“四统一”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挂靠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户外俱乐部、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旅游管理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旅游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机构改革的关键期,恰逢举办“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各地灯会、庙会、演出等旅游节庆活动形式多、规模大、群体聚集度高,要严防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踩踏,同时还存在临时摊点多、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隐患。各县区旅发委(局)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临沂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区旅发委(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涉旅游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旅游行业出现的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及“黑社”、“黑车”、“黑导”、“黑店”,要采取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

(三)强化应急值守,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各县区旅发委(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科学处置。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掌握本辖区内天气情况、道路通行情况和景区客流情况,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各涉旅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设施和物资,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请各县区旅发委(局)将节日期间工作落实情况交市文旅局各督导组,各督导组于2月25日前对各县区督导检查情况和检查记录表交原市旅发委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王云燕 刘超 联系电话:8127571

协同办公邮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科

电子邮箱: lfwjdglk@ly.shandong.cn

附件:1.督导检查分工表

2.检查记录表

3.旅游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月15日

  • 附件【附件 (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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