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文化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编〔2021〕83号)规定,撤销临沂画院(临沂羲之书画院)事业单位建制。按照《关于实施流程再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鲁编办发〔2019〕6号)要求,拟向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请临沂画院相关债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向债权债务承接单位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969983391
临沂画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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