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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8-07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3年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文旅发〔2022〕20号)执行;播音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2号)执行。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根据《关于做好文物博物领域和艺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文旅发〔2021〕2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文物博物、艺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4.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21-2023年)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20-2023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申报材料要求

2023年度中、初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和各级人社部门也须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在使用过程中,个人账户密码丢失的请使用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县区属单位的密码重置及业务咨询请联系单位所在县区的人社部门。

三、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1.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材料呈报

向市级评委会推荐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县区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呈报,市直的由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呈报。凡未经各级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单位)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各级人社部门呈报材料须使用职称专用章,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呈报材料须使用人事专用章。

建立材料审核约束制度,凡经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合格率低于80%的县区或单位,将退回所有申报材料重新审核后报送。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以及相关审核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和纪律,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和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监督检查。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实施全程监督;探索建立多层次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申报人员、单位职工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部门(单位)对人民来信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要进行细查、深查、彻查,做到认真负责、调查全面、处理及时,提出经得起检验的明确意见。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出现问题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推荐职称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制度。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凡经反映或审核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学术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证书的,按程序予以撤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社部令第1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五、其他

(一)各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表面打印粘贴《申报**专业职称材料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电话、申报职称级别。

(二)2023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采取先业务测试后评审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综合知识,业务测试成绩作为评审的参考。各呈报部门(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考试不指定范围和参考学习资料。对未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再安排补考,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三)请各呈报单位于8月31日以前,按要求将评审材料集中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文化和旅游局1212房间。

联系电话:8726725

电子邮箱:lyswgxjrsk@ly.shandong.cn

附件:1.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2.申报纸质材料清单

3.评审用表格

4.各县区文旅局职称政策咨询电话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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