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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5家旅游景区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2025-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蒙阴县百花峪旅游区、沂水县红色葛庄旅游区、临沂小商品城旅游区等3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莒南县石泉湖旅游区、沂河新区凤鸣湖旅游区等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2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8日至16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邮箱:lyj8301737@126.com

传真:0539-8188518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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