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莒南县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莒南县文物管理所于4月4日至4月9日,对莒南县30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巡查。重点检查了用火用电管理、春季防火宣传落实、消防水源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运行、工作人员值班巡查等工作情况;检查了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是否对遗址有破坏;墓葬是否有盗掘、盗挖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采集信息,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近年来,莒南县文物管理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巡护,积极进行保护修复,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县内各类各级文物的保护工作。(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