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指导意见》要求,罗庄区文旅局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主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推动全区文旅经营场所有序复工开放。
一是细化措施办法。按照《临沂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22条措施》、市文旅局《关于有序推进文旅场所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罗庄区实际,研究制定《罗庄区有序推进文旅场所开放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开放措施和条件,使经营户有据可依;按照严格培训、严格报备、有序复工、全面加强监管的步骤,严格执行预约、限流措施,组织各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备足防疫物资,夯实疫情防控基础。
二是精心部署安排。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市文旅局近期就扎实做好文化经营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和部署,5月13日,召开罗庄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部署会,各街镇分管负责人和文化旅游规上企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解读《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罗庄区有序推进文旅场所开放工作的方案》等文件,进一步部署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措施的单位,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处置,始终保持市场管控高压态势;各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采取差异化防控和恢复经营秩序措施,从严、审慎地把控恢复开放的时间;经营者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充分的前期演练和员工培训,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严格落实预约、限流要求,确保安全有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