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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09-27 

今年以来,罗庄区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扎实推进了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文物安全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监管责任,确定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本地文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三级联动的文物保护组织。

二是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利用信息网络、遥感和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对辖区内133处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复查、调查和登记,为准确评价不可移动文物的生存状态与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了基本依据。

三是强化文物本体保护。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沂堂牌坊年久失修问题,邀请具有文博资质的单位编制保护方案,按照保持原有历史风貌的原则,采取清洗、正位、粘接与设置护栏等方式,及时予以修缮。

四是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吴白庄画像石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考古、调查与勘探,并组织编制了《吴白庄画像石墓保护规划》,实现文物保护与火车站片区改造共赢。

五是延续文物古迹文脉。实施湖台遗址文物保护与环境综治工程,采取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文物保护法规摘要、湖台龙山文化考古纪实、锈板文化长廊等方式,传承了湖台遗址自新石器时代到商周汉的历史文脉。

六是规范文物资产管理。区文物、财政、国资等部门单位联合,建立了国有文物资产清查、认定、登记、备案制度,细化收藏、入账、保管、移交、展览、出借、转让、核销的流程与环节,有效避免了国有文物资产的遗漏、流失。(罗庄区文旅局 胡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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