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县文旅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内基本建设项目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监督巡查。
巡查组一行针对项目地块是否具备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入场条件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对考古勘探资质单位按照规范要求逐一监督检查,对项目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负责人履职、技术规范、工作报告编制等进行核实。要求考古勘探单位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考古前置,是在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破除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确保“拿地即开工”,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也是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举措,其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近年来,县文旅局坚持文物保护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双赢共促,主要做了以下三点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全县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沂水县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明确了职责分工、具体规定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细化工作流程,将“先考古、后出让”政策落到了实处。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开工备案、资质核查、随机抽查、资料存档制度,对落实田野考古规程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了前置工作质量。(沂水县文旅局 尹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