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开展国庆节前联合执法检查 严把“节前关”,共享“诗和远方”
国庆将至,根据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文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假日文旅市场环境,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精心安排部署,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星级民宿及景区景点,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由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文旅中心等抽调执法业务骨干,采取实地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游乐场所、民宿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主要检查设施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是否达到安全运转要求,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消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用电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游船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安全档案资料等情况。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文旅体场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场所安全隐患自查,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对场所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和文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规范运行,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旅市场发展环境。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家、歌舞娱乐场所7家、游乐场所3家,旅行社5家、A级景区11家、民宿5家、星级饭店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落实即时整改或限时整改。通过持续抓紧抓实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严把“节前关”,共享“诗和远方”,全力维护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人民群众和游客的节日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