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高质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个强化”持续完善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全力提升文化生活满意度。
一、强化优质文化供给,实现群众满意。
持续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先考古、后出让”等考古前置工作制度落地落实。做好各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认定、管理等工作,开展中国结编织大赛、二胡制作大赛等活动,展现郯城非遗风采。持续推动实施“多彩文化 魅力郯城”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全年组织开展送戏下乡260场、送电影下乡7200场,开展各类公益培训、文艺演出等系列群文活动600场次以上。聚力打造“读鲁冰 阅郯城”全民阅读推广品牌,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
二、强化文旅产品供给,实现游客满意。
制度化、规范化提升A级景区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醉东风艺创部落、郯国古城三期、马头古镇核心区、银杏生态康养小镇等文旅项目建设,培育打造优质文旅核心吸引物。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串联景区化村庄资源,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行重要节假日景区驻点行动,全区域跟踪管理、全时段贴心服务,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游客体验感。
三、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实现企业满意。
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及涉企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推行“事前讲法、事中说理、事后释义”说理式执法,继续探索完善“2+1+N”数字化监管和纪检司法全过程伴随式监督新格局,充分实现科技赋能、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送法工作,确保全年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30场次。积极探索文旅领域新业态管理,强化大型演出活动等规范管理,提升行业监管治理能力,确保文旅企业有序发展。
四、强化诉求办理实效,实现社会满意。
扎实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不断优化工单办理流程,及时跟进并规范转办每一件工单,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催办、督办、跟踪提醒,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行立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答复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对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到具体工作中。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刘英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