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临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导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汛期文物安全检查,市文化市场综合支队扎实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督导检查暨汛期文物安全检查活动。

执法人员听取了县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及文物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查看了县区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相关的文件、记录,对落实《山东省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对;每县区至少抽查2家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对所有正在开展的文物保护施工项目和考古发掘项目进行了实地巡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文保单位“四有”、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落实情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爆破、钻探、挖掘等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等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各文保单位防汛制度、应急预案、排水系统、防汛物资配备及汛期值班值守等进行了逐项检查。

下阶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导检查活动,把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文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全市文物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大力开展汛期文物安全检查,督促各文保单位落实好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汛设施和防汛措施,确保汛期文物安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王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