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临沂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申报主体、认定条件、申报认定、考核管理等内容。规定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实行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通过认定的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享受全市重点服务业园区优惠政策,在资金扶持、投融资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今年,市文旅局将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全面发挥产业园区带动产业发展的强大优势。该《办法》的印发将有助于鼓励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做大做强,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