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事项】
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
【申报主体及条件】
设立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100万元,对在演出场所、广场、景区等举办大型演出、音乐节会,演出单独售票且单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营业性演出的主办方给予奖补。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无下述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受到罚款及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正在歇业、破产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清算。
【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底,在临沂市进行(完成演出)的市场化运营演出项目。
【补助金额】
符合条件的大型演出、音乐节会活动,每场给予奖补5万元。
【申报材料】
1.补助申报书;
2.演出主办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演出为主办方委托演出经纪机构组织实施的,还需提供演出经纪机构演出资质证明复印件及主办方与演出经纪机构签订合同复印件;
3.营业性演出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4.演出场地照片;
5.演出团体和演出剧(节)目简介;
6. 演出现场图片三张,舞台区、观众区、现场全景图片;
7. 文旅执法人员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现场监管确认单;
8. 票根或票务平台销售记录;
9.承诺书(承诺不存在材料造假行为)。
【注意事项】
一、由多个主办方共同举办的,须出具由全部主办方同意授权的委托书,确定其中一个主办单位办理奖补申报。奖补资金分配由主办方自行协商。
二、大型演出、音乐节会持续多日的,仅给予一次补贴。
三、申报机构在申报时所提交的演出相关情况及票根或票务平台销售记录等信息资料,是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演出、音乐节会需单独售票(非景区景点门票),演出门票的销售,原则上以第三方票务平台(如大麦网、永乐票务、聚橙网、保利票务等)销售为主。申报机构申请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时,须出具票务销售总代盖章确认的票务销售总报表。其中,非第三方票务平台销售部分,申报机构须根据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准确、详细的销售明细清单,同时自觉接受文化、财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计机构专项审计检查。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骗取政府补贴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演出补贴和未来三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机构应严格控制演出工作票的发放,工作票票面及票根应在明显位置注明“工作票”字样。工作票、赠票不计入票房数据统计。
【办理流程】
一、企业报备
申报机构应在办理营业性演出备案的同时,向文旅部门进行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报备,提交补助申报书,报备应于演出开始5日前完成,并于演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报所有材料。
二、现场监管
属地文旅执法人员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对演出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填写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现场监管确认单。
三、管理部门审核
本年度审核工作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组织实施,上半年审核时间为6月份,下半年审核时间为11月份。管理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台账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拟补贴大型演出、音乐节会活动予以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拨付相应款项。申报机构需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发票作为拨款凭证。
临沂市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方案
演出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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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项目类型 |
□音乐节类 □演唱会类 |
申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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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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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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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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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时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演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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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次 |
场 |
演员人数 |
人/场 |
接待观演 人数数量 |
人 |
演出时长 |
分钟/场 |
注:音乐节类型整体活动时长不低于6个小时/场,演出时长不低于4小时/场。演唱会活动演出时长不低于2.5小时/场 |
演出主办方 签章 |
(说明:须全体主办方签章)
年 月 日 |
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奖补现场监管确认单
演出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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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项目类型 |
□音乐节类 □演唱会类 |
演出时间 |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
演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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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次 |
场 |
演员人数 |
人/场 |
实际观众人数 |
第一场: 人 第二场: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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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时长 |
分钟/场 |
注:音乐节类型整体活动时长不低于6个小时/场,演出时长不低于4小时/场。演唱会活动演出时长不低于2.5小时/场 |
现场检查意见 |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