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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扎实有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助推文化旅游发展

2019-12-17 

2019年以来,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全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落实文物保护主管责任。完善联防机制,编印《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500册,主动与区发改、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需进行文物影响评估评价”事项。在“罗庄文旅”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致街镇党委书记、镇长(主任)的公开信》”。明确文物所在地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全区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各选聘了一名文物保护员,在全区逐步构建起联防联控的文物保护体系。申报抗战旧址3处,分别是:临郯青年救国团旧址、鲁南战役指挥部旧址、东为儿桥大刀会旧址。完善提升2个乡村记忆博物馆和10个历史文化展示室。

二是落实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定期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133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巡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巡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文物所在地街镇分管领导、文化站长及有关单位反馈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有效遏制了擅自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完善文物保护标识,为鲁南战役指挥部旧址、廖屋遗址、风渡口遗址3处文物保护单位制作安装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完成对兰陵至宝泉220KV改造线路工程走径、江泉热电联产项目送出工程路径文物点的核查。完成区志、地名志所需文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撰写。

三是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措施。完成沂堂牌坊修缮工作。主动与区公安分局、沂堂镇对接,采取征求群众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与发布联合公告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化解了修缮工作中遇到的群众思想保守、相信迷信、固执偏见等问题,按照清洗、正位、灌缝、设置护栏等基本要求,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沂堂牌坊予以保护性修缮,并顺利通过市里验收。完成重点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参与区重点项目“褚墩镇小山子村等3个村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建设,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按程序完成对该项目占地区域的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形成文物影响评价报告,确保了“土地复垦试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完善湖台遗址文物保护工作。参与区重点民生项目“护台植物园改造提升”工作,与区住建、综合执法、财金集团等部门、单位联合,按照文物保护利用与绿化亮化净化并行的基本要求,组织编制了《罗庄区湖台遗址文物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方案》,并顺利通过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实地考察与专家论证。扎实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工作。经省、市文物主管部门许可,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吴白庄画像石墓”保护范围及周边区域予以考古、调查和勘探,为统筹解决火车站片区改造涉及的文物保护工作、编制《吴白庄画像石墓保护规划》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深挖、整合历史资源,积极收集和整理有关文物保护资料。实施乡村记忆工程,进一步完善提升村情民俗展示工作,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有区域鲜明特色的民办博物馆。在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常规性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组织编制《吴白庄画像石墓专项保护规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护台植物园提升改造涉及的湖台遗址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胡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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