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市场监管>>正文

市文旅局召开推进文旅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会议

2020-05-13 

为积极贯彻全省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进“临沂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22条措施”落实到位,有序做好全市文旅经营场所复工复产工作,5月12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文旅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省文旅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精准有序做好文化经营场所开放管理工作。一是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恢复经营秩序措施,根据市、县(区)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通过预约、限量、分流等方式,严格执行“两不准三从严”原则,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统筹推进旅游景点室内场馆、网吧、KTV、游艺厅、影剧院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密闭式文旅场所复工复产,有序开放。复工复产企业要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不得开业。二是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应对措施和岗位职责,做好员工管理、消费者服务、场所清洁消毒和结算支付等具体防控办法,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三是要加大市场督导检查力度。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强化与当地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加强文化市场督导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未按要求开放或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营业场所,要督促立即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责成停业整顿。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局属有关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场管理科)

上一条:河东区:文旅局开展全区农村应急广播 “村村响”平台管理使用培训 下一条: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座谈会暨山东省文物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题研究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