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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017-12-29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1日— 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委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阅了呈报的评审材料,经评委集体评议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我市共有9人通过评审(名单附后)。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议结果公正合理,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实行异议期的通知已在省文化厅网站上公布,请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公示,本次异议期共15天(工作日)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对提出的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文化中心大楼A座7楼人事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山东省文化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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