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文旅办〔2021〕18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中央或省驻我市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职称委托评审事宜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5.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文旅发〔2020〕12号)要求执行。艺术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所附《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执行,原影视制作和放映技术、文学编辑等专业的申报人员,按照《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选择相应专业类别参加评审。播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要求执行。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19-2021年)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18-2021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以申报评审时提供的登记认证的学时数量为依据。
4.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2021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和各级人社部门也须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在使用过程中,个人账户密码丢失的请使用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县区属单位的密码重置及业务咨询请联系单位所在县区的人社部门。系统申报注意事项、申报纸质材料清单、评审用表格见附件1、2、3。
三、材料审核呈报要求
1.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材料呈报
向市级评委会推荐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县区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呈报,市直的由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呈报。凡未经各级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单位)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各级人社部门呈报材料须使用职称专用章,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呈报材料须使用人事专用章。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县区、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诚信机制
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五、其他
(一)各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表面打印粘贴《申报**专业职称材料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电话、申报职称级别。
(二)2021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播音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先业务测试后评审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综合知识,业务测试成绩作为评审的参考。各呈报部门(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考试不指定范围和参考学习资料。对未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再安排补考,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三)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规定执行。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四)请各呈报单位于10月20日以前,按要求将评审材料集中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文化和旅游局1003房间。
联系电话:8726725
电子邮箱:lyswgxjrsk@ly.shandong.cn
附件:1.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2.申报纸质材料清单
3.评审用表格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名称 |
注意事项 (以下为建议填写方式,人社部门已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
基本要求 |
准确、规范填写(不得使用简称),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B(只支持.jpg*.png*.gif*.pdf格式)。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 ”里上传。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可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上传材料应清晰。 |
全日制学历 |
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上传原件。 |
评审依据学历 |
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上传原件。能在学信网查询的,一并上传学信网学历信息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能够查询的,一并上传查询信息页面。无法查询的请上传档案中相应的毕业生登记表。 |
现专业技术 职称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无现专业技术职称,可在下拉选项中选择“其他”,填“无”。 |
上传资格证内容页、聘书、聘任文件。如现职称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应先填写现职称信息,再使用“新增”项填写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申报方式为“改系列”的,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 |
获得资格时间 |
以公布文件或资格证为准。 |
聘任时间及 年限 |
聘任时间为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而非获取资格时间,以聘文、聘书为准;年限为聘任累计年限,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
有行政职务的,需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 |
申报中级职称填写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申报初级职称填写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
委托评审 |
如有委托评审,县区人社局出具委托函,并上传原件。 |
继续教育 |
申报中级职称填写近4年情况,员级申报助级职称填写近3年情况,直接申报初级职称填写当年情况;继续教育有学分的,按照“*学时/*学分”格式填写。 |
工作经历 |
应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职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任现职以来 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
“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每种类型填写不超过3项;不能对应的代表性成果填写在“其他”。 省文化和旅游厅、原省文化厅、文物局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奖励只上传获奖证书原件;其他获奖项目、课题、荣誉等需上传证书和佐证文件(如表彰奖励文件、课题项目公布文件、结题结项报告等)。 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新闻出版署论文查询结果、论文查重报告等。 著作上传封面、作者(编委)信息、图书在版编目、查重报告等。 |
工作成绩及 表现 |
总结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系统中提交完整的佐证材料,并能反映出本人是否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能力业绩条件。 应上传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经推荐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作为附件。 申报艺术专业的,要上传在培养优秀艺术人才方面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
其他上传材料 |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六监督公开卡》等。 |
附件2
申报纸质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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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表 |
A3纸型,须由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需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原件5份。不显示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不盖公章、不签字、不贴照片的复印件1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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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 |
提供原件。能在学信网查询的,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能够查询的,提供查询信息页面;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档案中相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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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资格证书 |
提供原件。申报方式为“改系列”的,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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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文或聘书 |
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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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
有行政职务的,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和任职文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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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登记表 |
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申报初级职称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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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材料 |
申报中级的,提供近4年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登记证书原件1份;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提供近3年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登记证书原件1份;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提供当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登记证书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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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 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
获奖项目、课题、荣誉等需提供证书原件和佐证文件(如表彰奖励文件、课题项目公布文件、结题结项报告等)。 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新闻出版署论文查询结果、论文查重报告等。 著作需提供原件、查重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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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绩及 表现 |
提供能力业绩证明报告,总结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并能反映出本人是否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能力业绩条件。 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经推荐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业务工作总结原件。 申报艺术专业的,要提供在培养优秀艺术人才方面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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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工作报告、 推荐工作承诺书 |
各1份,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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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花名册 |
系统导出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信息必须与评审表一致。并将电子版刻印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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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评审 |
如有委托评审,县区人社局出具委托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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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六监督公开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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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申报人姓名、呈报单位、拟晋升职务资格和晋升方式及材料目录、件数。申报材料完备、内容真实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有涂改、漏页、缺页。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盖章。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