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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2014-12-1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与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4日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阅了呈报的评审材料,经评委集体评议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我市共有20人通过评审(名单附后)。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议结果公正合理,按照省文化厅要求,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在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月1日,共15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文化中心大楼A座7楼人事科。邮政编码: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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