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相关规定,经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以下5家饭店星级资格:
一、取消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3家
1. 沂南华苑商务酒店,标牌编号:3730369;
2. 费县丽都假日大酒店,标牌编号:3730511;
3. 皇山饭店,标牌编号:3730672。
二、取消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2家
1. 沂水县商业宾馆,标牌编号:3720226;
2. 沂水怡然居大酒店,标牌编号:3720047。
特此公告。
临沂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