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兰山区文旅局把普法宣传、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政干部的宣传。区文旅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向基层党政干部职工宣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他们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地方党政对文物保护的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加强对党政机关、生产建设单位的宣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在镇街,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其附近的生产建设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有效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破坏文物的现象。
三是加强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利用“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结合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普查、行政审批、配合重点建设工程地下文物调查勘探等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举办图片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他们参与保护文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兰山 韩珍珍 王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