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 |
(临)文综罚字〔2021〕001号 |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临沂市天涯网吧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警告;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伍仟)元整。 |
0.5 |
2021/01/12 |
2022/01/12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11371300MB28640487 |
临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12371300MB23034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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