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4-00001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关于开发和保护宗教文化遗产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关于开发和保护宗教文化遗产的建议》的答复

2024-09-27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释惟方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和保护宗教文化遗产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临沂是文物大市,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针对我市实际,守护文物遗存,逐步构建起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推动文物焕发时代光彩。围绕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实施文物保护重点项目,推动文物焕发时代光彩。实施大遗址保护和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加固、增加安防、消防设施,带动全市文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先后实施了朗公寺上寺、下寺、灵峰寺等多个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日常文物保护,持续扎实做好石窟寺、古建筑的保护、传承和弘扬。

一、关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该村调查,由文物部门对该碑作以鉴定,评定文物等级的建议。经市文旅局、民宗局协调,兰陵县民宗局、文旅局、卞庄街道等单位负责同志,多次到现场调查落实。经组织专家现场查看,初步确定该“芙蓉道楷碑”为宋代碑刻遗存。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兰陵县文旅局已将该处遗存列为新发现线索。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第四次文物普查有关规程要求,及时认定和登记公布为新发现文物。

二、关于由宗教和公安部门对该碑作出发掘保护的建议。兰陵县民宗局牵头,文旅局、卞庄街道等积极参与,与当事农户进行了多次协商,目前,已达成迁移保护的意向。目前,民宗局、文旅局正在积极协调资金,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对该碑刻进行迁移保护。

三、关于在原址或原建筑上设立铭牌或祠堂的建议。该碑刻目前位于农户家中,因涉及产权及后期保护,不具备原址保护的条件。经与相关部门专家协商研讨,计划将该碑刻迁移到兰陵县博物馆展厅或塔山墓群碑刻保护亭进行保护。

感谢您对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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