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贾艳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市文旅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要求,配合市住建局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各项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文旅力量。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中国传统村落15个,山东省传统村落56个,并结合当地文化背景,指导打造了兰陵县兰陵镇荀子文化园、莒南县大店镇山东沂蒙党性教育基地、沂水县院东头镇主题民宿等一批文化特色项目,让传统村落资源活起来、用起来。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临沂实际,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高质高效做好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保护管理。完善与传统村落相关的文物保护体系,加强乡村文物的认定与保护,加大文物巡查力度和人防、物防技术手段,深入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不断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改善传统村落的文物保存环境。
二是优化保护利用。加大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文物人才培养,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奠定人才基础。积极发展名镇名村旅游项目,依托乡土文化景观,加大文物开放力度、提升展览展示水平,建设高标准民宿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推动非遗“两创”。对非遗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推荐,市级非遗传承人认定工作。通过带徒授艺等方式吸引更多年轻人,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策划举办非遗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支持非遗技艺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传统村落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