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0-000003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3-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3-23   作者: 点击数:  

临文旅发〔20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升级,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文旅发〔2020〕3号),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高起点定位思路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参与开发模式,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分类施策的规划建设方式,坚持统筹兼顾、产业融合、规范有序的开发管理办法,坚持绿色生态、创新特色、共建共享的保护发展理念,推动新时期旅游民宿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全市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2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5个以上。2020至2022年,三星级旅游民宿分别打造15家、15家、20家以上,四星以上旅游民宿分别打造5家、7家、8家以上;民宿聚集区分别打造1处、2处、2处以上。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全省领先、国内知名的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格局。

二、高标准推进建设管理

(一)科学规划旅游民宿发展布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编制全市和各县(区)旅游民宿业发展规划、计划。规划布局旅游民宿发展重点区域,选择靠山、沿河、近湖、环景区、传统古村落、田园综合体、城市游憩带等资源优质区域发展旅游民宿业。重点打造蒙山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片区、沂水沂蒙风情乡村旅游片区、沂水泉庄乡村旅游片区、沂南铜井乡村旅游片区、沂南红嫂家乡乡村旅游片区、平邑九间棚乡村旅游片区、蒙阴岱崮地貌乡村旅游片区、费县大田庄果乡慢谷乡村旅游片区、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压油沟乡村旅游片区、郯城万亩银杏乡村旅游片区民宿业态,发展民宿集聚区。禁止在自然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规划、建设旅游民宿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二)严格执行旅游民宿建设标准。旅游民宿选址要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民宿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避免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重要遗产、生产工程设施等造成损害。坚持旅游民宿新建、改建并举,以修缮、改造存量老旧房屋为主,充分利用原有村庄建设用地,建设施工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严格控制旅游民宿建筑体量、层数、面积,精心设计建筑立面、色调等要素,塑造沂蒙旅游民宿独特风貌。要合理规划、利用室内室外空间,完善标识指示、公共图形、排水排污、消防安全、停车场地等基础设施,配齐配全客厅、餐厅、客房、厨房、卫生间等区域设施设备,规范接待服务行为,达到《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相应等级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彰显旅游民宿特色化品牌化。充分利用地方自然资源、工农业遗迹资源,深入挖掘本土历史、民俗等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民俗+生态”“民俗+农业”“民俗+工业”“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书屋”“民宿+民俗”等融合发展方式,策划设计特色旅游民宿,建设不同主题、不同结构、不同材质、不同外观、不同装饰等民宿主体,统一打造临沂“沂蒙人家”旅游民宿品牌,形成地域旅游民宿母子品牌系列。积极引进国内外旅游民宿品牌企业独立开发或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管理,发展丰富多彩的旅游民宿业态,推进旅游民宿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旅游民宿吸引力和影响力。在特色化、品牌化引领下,细化内涵品质的差异化,追求个性化,推进精品化,谨防一个模式、千村一面、万店一面。(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四)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制定临沂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民宿经营服务行为。探索实施旅游民宿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质量评定、等级复核,对评级挂牌的旅游民宿实行动态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法规规章,督促指导旅游民宿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公安部门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将住宿登记纳入公安信息管理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旅游民宿业协会组织,强化内部行业自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旅游接待礼仪、安全等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拓展旅游民宿多类型多链条。将旅游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方向、靓点、重点工程来抓,建设一批乡村单体民宿、微目的地民宿、景区配套民宿,同时有序发展城镇旅游民宿新业态新模式,建设小镇集群民宿,探索城市旅游民宿形式,构建多层级、全覆盖、便捷化的旅游民宿产业网络。采取农户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合作社+农户”等以农户为主体和“公司+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以公司为主体的组织模式,开发乡村旅游民宿。以旅游民宿开发为纽带,拓展“民宿+生态观光、共享农业、工业旅游、城市购物、电商物流、文化创意、手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养老养生、健康体育、研学旅行、休闲度假、自驾游、服务评价”等多类型多业态旅游民宿产品,提供个性化体验,打造旅游民宿综合体,建链补链拉链强链,细化链条产品,发挥旅游民宿带动效应。推动旅游民宿与大型在线旅游企业合作,搭建旅游民宿推广平台。加强旅游民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强有力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旅游民宿业发展,督导全市旅游民宿政策制订落实。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落实任务目标,制订出台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规划计划、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区域旅游民宿发展综合政策措施,形成市、县、乡、村齐抓共管的“一盘棋”工作格局。要将旅游民宿项目列入“双招双引”重点,引进社会资本和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投资建设旅游民宿,把旅游民宿发展纳入县(区)旅游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县(区)要统筹使用文化旅游、涉农等资金,支持重点旅游民宿发展。选择位于景区周边、自然人文特色突出的优势区域或旅游村镇、历史文化街区,开展旅游民宿建设试点,积极申报评选全省精品民宿和特色民宿聚集区,申报省以上重点旅游项目,争取省级以上政策扶持。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依法合理开发非利用地,建设旅游民宿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闲散地发展旅游民宿业。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支持旅游民宿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城乡居民、专家学者、留学归国人员、规划师、建筑师、艺术工作者、大学毕业生、农村致富能手等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经营。支持高校、职业院校设立旅游民宿课程,建立实习基地,开展文创进民宿等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强化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旅游民宿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居民信用贷款等特色金融信贷产品,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利用农户联保互保等多种抵质押贷款手段提供旅游民宿定制信贷服务。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提升游客在旅游民宿消费场所移动支付体验。(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开展宣传推广。大力宣传旅游民宿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典型,改变发展理念、消费理念,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旅游民宿发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城镇居民、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民宿建设的积极性。将旅游民宿作为重要旅游产品和特色服务,列入线路产品,纳入旅游营销计划,举办特色旅游民宿推介会,引导更多的市民、游客主动开展旅游民宿消费,提高旅游民宿效益。深入开展旅游民宿设计大赛等活动,形成全国性旅游活动品牌,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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