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高思圣,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郑斌,通报了《2022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办法”奖励对象包括两类:第一类是针对营销推广“亲情沂蒙”品牌、二日游及以上旅游线路产品,组织外地游客到我市旅游休闲度假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进行激励性奖励;第二类是针对“临沂人游临沂”活动,对组织旅游团队、自驾游团队跨县区旅游的旅行社(或分社),实行一次性奖励。
较之于以往奖励政策,今年的奖励类型除了市外团队,还新增临沂市内团队这一项。具体内容是:一、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跨县区开展旅游活动,单批次团队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含100人),游览中心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任何3家收费的3A级以上景区(含3A级),一次性奖励旅行社400元;在临沂市内其他县区开展二日游旅游活动,至少游览3个3A级以上(含3A级)收费景区,并在游览县区区域内住宿一晚,一次性奖励旅行社1000元。二、旅行社组织自驾游团队到临沂市内其他县区开展二日游旅游活动,单批自驾游团队车辆达到20辆以上(含20辆),团队人数达到50人以上(含50人)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800元。
针对以上团队奖励,团队人数增加,则奖励相应递增。在中心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游览一个3A级以上(含3A级)收费景区且入住一晚,符合旅游团队奖励条件的每人次增加奖励10元。以上各类奖励按照组团旅行社奖励80%、临沂市地接旅行社奖励20%分配。
其他修改部分内容如下:汽车团队临沂市外山东省内人数由120人降到100人,奖励金额不变;汽车团队从临沂市外山东省内同一客源城市组织一趟旅游汽车团队,人数不少于100人(含100人),符合二日游及以上奖励条件的,奖励3000元;团队单次人次降低标准,由200人降到100人,奖励由2000元降为1000元,并增加须在红色A级景区旅游的限定条件;“红色研学团队”在红色A级景区单次不少于100人(含100人),奖励1000元。研学人数每增加100人增加奖励1000元,依次类推。
2022年列支旅行社团队专项奖励资金200万元(其中市内县区游50万元),奖完为止。
此外,为配合“临沂人游临沂”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全市联动、统一部署,组织策划贯穿全年的“乐游沂蒙XIN体验·临沂人游临沂”系列旅游推广活动,通过举办“云游临沂”主题系列品牌活动、“乡村好时节”主题推广活动、“百车自驾游沂蒙”系列活动、“新旅游新生活”特色主题活动等,持续提高我市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临沂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推动我市由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