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巩固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全市文广新系统要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提升文化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的贡献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党建首要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主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以“党建工作规范提升年”为主线,凝心聚力,提神振气,推进各项文化工作开展。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考勤、档案和通报制度。着眼文化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需求,定期举办“文化讲堂”,以讲促学,讲评互动,增强学习效果。
2.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实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优秀支部工作法”评选活动,提升党建服务品牌。从严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和规范“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督导落实。强化党员奉献意识,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开展“干部作表率,党员争先锋,共迎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优秀服务标兵”、“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研究探索政治、经济、精神激励手段。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开展正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重点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四风”、转作风。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全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二、围绕满足群众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群众文化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扎实推进各项文化惠民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再上新水平。
4.突出抓好文化精准扶贫。发挥文化引领作用。聚焦文化精准扶贫,各级联动,创作排演1台综合性舞台演出剧目,创作排演4部精品小戏,全市巡演,编辑《文化精准扶贫小戏材料汇编》;继续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确保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从文化层面解决贫困群众思想观念问题,提振精气神。深化“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创新方式、丰富内容,继续推进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省定贫困村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到80%以上;查漏补缺、分类推进,配齐贫困村拉杆式音箱、锣鼓家什等文化器材;加强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名广场舞领头人;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统筹有线、无线、卫星技术,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利用文化资源带动致富。发挥“大遗址”、“传统村落”、“乡村记忆”助推旅游,非遗技艺项目保护性生产的作用,带动贫困群众致富。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繁荣旅游景区文化活动,丰富文化创意产品,带动贫困村民致富增收。发挥非遗手工业实训基地、扶贫工艺导师作用,实现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工艺导师接收贫困学徒100人,每学成一人给予500元补助。推动扶贫管理数字化、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确保省、市、县三级数据报送及时、真实,充分发挥省文化厅、市政府扶贫指挥平台作用,为文化精准扶贫提供依据。完善文化精准扶贫公开投诉受理程序,细化热线服务标准,畅通与贫困群众联系服务渠道,做到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5.着力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第六次全国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确保上等级的图书馆数量及等次不低于第五次结果。新建、提升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00个,覆盖率达到80%;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新建、提升乡村大舞台100个,文化小广场覆盖率达到80%;推进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地面数字电视工程建设,确保行政村“村村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成地面数字电视建设任务,实现免费播出16套电视节目,解决群众收听收视难的问题。补齐乡镇(街道)文化服务短板。以文化部效能督查为契机,推进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服务形式,重点解决乡镇(街道)文化站设置不合理、设施不配套、使用率低等问题,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定经费”,加强督导检查,提升文化服务效能,切实改变乡镇(街道)文化站服务短板的问题。提高文化窗口服务水准。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力度,扩大特殊人群服务覆盖面;细化文化窗口单位服务标准,提高场馆人员综合素养和服务水平。深化窗口服务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场馆建设发展;创新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市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管制建设,积极发展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引入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文化服务窗口监督和评价反馈机制。
6.持续打造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创新民俗文化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感悟传统节日,传承文化薪火”系列活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冬春文化惠民季”、“秧歌大赛”等系列文化活动。创新文化活动载体。协助办好“诸葛亮文化旅游节”、“书圣文化节”,组织好广场文化艺术节等品牌节会。开展尼山书院大讲堂、“流动博物馆”、“兵学大讲堂”、“蒙山沂水”、“书香沂蒙”等特色文化品牌,开展120期市民大讲堂公益培训,流动博物馆进社区、进校园30期,举办兵学大讲堂进兵营、进社区、进校园、进敬老院35期,蒙山沂水大剧院驻场演出40场,广泛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三、围绕弘扬沂蒙精神,繁荣文艺创作生产
沂蒙精神是我市最大的政治优势,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大力宣传弘扬沂蒙精神。
7.抓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做好重点剧目创作。制定全市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规划,明确创作方向,提前谋划选题,确保创作一批有沂蒙特色、临沂风度的文艺精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综合音乐、舞蹈、戏剧小品、曲艺等门类,举办主题专场文艺演出。围绕弘扬沂蒙精神,以时代楷模赵志全为原型,创演话剧《赵志全》,确保今年上半年立上舞台;以大青山胜利突围战为题材,创排一部舞台剧;联合省歌舞剧院,以沂蒙老区在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进程中的突出贡献为题材,创作排演一部民族歌剧。大力开展美术主题创作活动,总结临沂画院成立30周年创作历程,精心策划美术成果展。完成艺术精品展演任务。高标准完成省内外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大型现代柳琴戏《沂蒙情》的20场巡演任务。加强与中央党校、国防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联系,推动大型爱国主义情景组歌《沂蒙红崖》、大型跨界融合舞台剧《沂蒙组歌》纳入教学计划,走进大学展演。推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新沂蒙”美术展走进西柏坡、井冈山等革命老区展览展示。
8.抓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实施地方戏曲院团恢复工程。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6〕27号文件推动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一团一场”建设,确保年底40%以上的县区恢复地方戏曲院团。实施地方戏曲普查复排普及工程。加强地方戏曲史料研究保护,对柳琴戏老艺术家张金兰、尹桂霞等进行活态保护,数字化记录和存储演出音视频、授课影像。整理复排以柳琴戏为代表的经典传统剧目《东回龙》、《雷宝童投亲》等,指导县区复排优秀传统剧目4部。加强戏曲宣传普及,利用尼山书院、市民大讲堂、儒学讲堂开展戏曲讲座、体验活动;开展“一校一年一场戏”试点工作,推进公立学校学生每年免费观看1场戏曲演出。实施民营剧团振兴工程。制定扶持民营剧团发展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兴办民营剧团,组建庄户剧团,加强对民营剧团的业务指导。
9.抓群众文艺创作展演。借助省设立山东文化艺术群星奖平台,继续实施“百部小戏创作”工程,推出20部优秀音乐作品,组织展演评选。举办全市“第三届原创小型戏剧展演”,鼓励支持民间文艺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四、围绕提高文化贡献度,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中具有独特的作用。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以“三引一促”为抓手,实施重点文化产业培植、文化产业融合、文化走出去三大行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10.持续抓好“三引一促”。项目盯到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引一促”任务目标,在找信息、促洽谈、争资金上,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盯紧项目落地和上级政策。发挥文化自身载体优势,在文物保护、艺术创作等方面,加强人才引进。重点项目服务到位。加大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重点项目服务问责机制,确保投资10亿元的星美集团祊河影视城项目今年开工建设;星河互联控股集团投资25亿元的食乐淘电商基地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确保引资引智效果。加强“三引一促”信息研判、合作洽谈、合同签订、项目落地等环节评估分析,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到位,招才引智在文化领域发挥作用。
11.抓重点文化产业培植。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挥重点项目引领作用,扶持鸿儒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发展壮大,规范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组织鸿儒文化国际创意园、龙腾红石寨文化创意空间两家企业创建省第一批“文化创意集市”。组织申报省新闻出版发展宏观调控专项资金,确保全年申报认定数量较2016年实现翻番。加强版权注册服务发展,组织创建3-5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确保年底版权登记数量突破2000件,增加3-5处版权登记服务站,方便企业、个人就近登记。推动书画市场发展。围绕书画产业,配合城区“一圈一带”建设,整合利用王羲之故居、市美术馆(书圣阁)等资源,促进书画高端人才聚集,以“当代书法研究院”为载体,通过学术展览、论坛、批评年会、期刊、数字平台“五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引领书画及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影视制作、院线发展。实施“影视精品创作工程”,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提高我市影视精品创作组织化程度。支持城市电影院线发展,确保全年院线、影视拍摄机构达到60家,注册资金8亿元,院线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扩大文化消费。
12.抓对外文化交流。借助省内外文博会平台,省公共文化与文化创意产业精准交流团赴法国、意大利,中国山东文化旅游产品(东京)展示会等交流平台,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加强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借助省文物局对外交流平台,推进非遗产品赴台湾展览展示。加强与外宣、旅游、经贸等部门合作,促进文物非遗外展、旅游推介和对外经贸的密切结合。
五、围绕打造文化品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深入挖掘临沂历史文化资源,实施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三大工程,切实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
13.研究阐发工程。加强兵学、书画、正德教育研究。围绕“兵学”研究阐发,推进银雀山汉墓竹简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举办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45周年系列活动,编辑出版《银雀山汉墓竹简博物馆馆藏文物集萃》、《银雀山汉墓竹简博物馆大事记》系列丛书。围绕“书圣”书法研究阐发,以当代书法研究院为平台,聚集书法高端人才,举办高端书法论坛、书法艺术创作交流活动。结合临沂地域特色,继续推进实施“图书馆+书院”模式和乡村(社区)儒学计划;围绕“正德”教育,配合党性教育基地,打造王羲之故居“五贤祠”、市博物馆“家道馆”教学点。开展文物保护课题研究。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大学、省石刻馆、省考古所等交流合作,完成吴白庄汉画像石墓考古发掘报告,推进凤凰岭细石器、姜墩墓群出土文物修复研究,并举办高端学术研讨会。加强与科技部门合作,利用科技研究经费,设立1-2项科研命题,推出科研成果。加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研究,编辑出版《普查成果汇编》,进一步巩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策划举办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新发现成果展,扩大文物保护宣传效果。
14.保护传承工程。抓好重点项目。围绕市重点工程,完成曲临高铁沿线考古发掘点的考古发掘工作;完成罗岚高速公路沿线文物勘探发掘工作。围绕全域旅游发展,完成兰陵县鄫国古城大遗址二期工程建设;启动费县鄪国故城大遗址公园建设;深入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加强“乡村记忆”工程普查成果的巩固利用,积极申请省级第二批“乡村记忆”工程文化遗产单位。完善县及县以下历史展示室工程,加快推进镇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年底前打造5个县区、10个乡镇、20个村历史文化展示示范点。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确立市博物馆创建国家一级馆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先期准备工作。推进郯城县、兰陵县、平邑县、临沭县4个县级博物馆建设,争取年底前60%县区建有国有博物馆。推进经济开发区“沂蒙非遗博物馆”建设,2017年完成博物馆主体建设和展陈方案。鼓励支持民办、行业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确保年底前新增6家非国有博物馆;总结推广“非国有博物馆+”经验,加强非国有博物馆与景区、企业、学校、非遗融合发展,放大旅游、教育功能。加强革命文物征集展示。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存状况、保护需求、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等情况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时动态管理;推进馆藏革命文物的清理、定级和建档工作,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活动,推动革命文物向公众展示,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非遗抢救性保护。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对年满70岁以上、年老体弱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进行全面普查,有重点、有步骤推进非遗传承人“音像”抢救性记录试点工作。做好省级第五批非遗传承人推荐工作,确保20人以上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认定人数实现新突破。
15.创新发展工程。推进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坚持“先行先试”,学习推广省内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先进经验,依托我市文化资源优势,借助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高校人才资源活力,充分利用文化场馆、文博单位、革命教育等平台,形成文化创意产业研发、制作、销售产业链。在文化窗口单位设立文化创客空间,培植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平台。引导动漫游戏、VR互动等高附加值数字创意产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市、县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举办全市文物单位文化创意大赛。推进传统工艺振兴。按照“全面梳理、分类推进”的原则,加强全市非遗传统技艺项目培训,以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现代设计走进非遗传统技艺、传统技艺走进现代生活。
六、围绕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16.加强信息宣传调研。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设,加大信息整理上报力度,提高质量,拓宽渠道,扩大工作影响。实施“调研先行”,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扩大文化消费等重点调研课题研究,推出一批用得上的优秀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利用。
1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高端人才引领”,通过“招才引智”,聘请国内具有较高造诣和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参与文化项目、担任文化顾问、设立工作室,年底以前完成20名专家进入文化“智库”。建立临沂文化专家“智库”。继续实施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做好到基层一线服务和到省直单位挂职研修人员的选派工作。开展临沂市第三届乡土人才评选活动,评选10名乡土人才纳入“沂蒙乡村之星”序列管理。面向基层,培训200名文化业务骨干,选拔2000名文化志愿者备案管理,推动基层文化活动。加强非遗、产业、广场舞等人才培训,培养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头人。继续实施全市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8.强化财政保障监管。围绕全市文化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研究吃透上级财政支持政策,强化预算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性,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加强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实行执行进度月调度制度。深化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文化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委托第三方对文化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19.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树立“安全生产无淡季”理念,实施安全工作“四个一”工程,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搞好安全风险评估,配齐安全应急设施,定期召开安全形势评估分析会,确保全市文化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20.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落实督察机制,实施项目管理,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成效。加强统筹协作,坚持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积极整合文化系统内外资源,凝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