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文旅管〔2022〕8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筹建办社会事务组,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和抽查计划,市文化和旅游局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了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抽查计划编号为:37130020221331)。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文化和旅游账号发起事项
1.娱乐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2.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3.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4.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5.旅行社行业监督检查、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的检查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7.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8.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9.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二)广电账号发起事项
1.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行政检查
2.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行政检查
3.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检查
4.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检查
6.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监督检查
7.对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电影账号发起事项
1.影院经营情况抽查
2.电影放映活动监管抽查
(四)新闻出版账号发起事项
报纸编校质量检查
二、工作要求
请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检查,按时按要求完成抽查任务。
(一)要主动认领抽查工作任务。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文旅局统一抽取,并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请各县区于9月20日前登录省工作平台(逐一登录事项对应账号),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完成检查人员匹配工作。
(二)要认真“照单”检查,客观录入检查结果。要严格按照“清单”检查内容、依据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规范要求,慎重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本次检查任务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所有检查任务及检查结果录入工作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
(三)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检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安排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控,坚决杜绝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在开展相关事项检查的同时,要进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抄告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场所、活动的疫情防控指南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相关企业的疫情防控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于11月10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报告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同时报送“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尚未实施完毕的,11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市场管理科 徐 晖 8127571
广播影视科 刘文增 8726735
新闻出版科 孟 琳 8303302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