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文旅公共〔2021〕7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办公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文化进万家 共圆中国梦”2021-2022年度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文化进万家 共圆中国梦”2021-2022年度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组织好2021-2022年度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和文化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活动时间与方式
1.时间:自2021年12月底开始,至2022年3月1日结束。
2.方式:采取市、县、乡、村四级层层发动、层层联动的方式,举办覆盖城乡、惠及广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各县区、市直文化系统单位,根据市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本单位活动计划,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化惠民服务。以各级公共文化场馆、百姓大舞台、文化小广场、剧场剧院等阵地为依托,组织文艺演出小分队、文化志愿服务队,以线上为主、线下结合的模式,以小型、分散、多样的灵活方式,举办群众喜爱和需要的送戏、送电影、展览、演出、写春联、阅读推广等惠民活动。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根据群众需求,组织文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各类送文艺、种文化等活动。
(二)创新文化服务方式。立足地方实际和文化特色,以沂南县沉浸式情景小剧为模板,鼓励更多文化服务场所开展沉浸式、体验式等文化活动,探索群众生活与文化服务有机融合的多元渠道。创作群众喜爱的情景剧本和“微”剧本。充分发挥小剧、微剧等作品贴近生活、鲜活动人、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的优势和特点,组织演出力量在冬春文化惠民季期间举办示范性排练和展演。
(三)组织品牌文化活动。综合运用各类载体,加强对腊八、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的宣传阐释,组织开展非遗春晚、戏曲春晚等富有时代气息、体现节日文化内涵、具有鲜明价值导向的品牌性活动,吸引更多群众了解节日民俗、亲近传统节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各级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扎根基层,创编小品、小戏、诗歌、快板、说唱、舞蹈、地方戏曲等作品,将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文艺精品送到群众身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五)推广群众自办活动。发挥基层群众文艺团队的领头作用,引导各地群众开展舞蹈曲艺、民间技艺、地方戏曲、民俗艺术、游艺联欢和书法、美术、摄影创作等文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立足地域文化优势和资源举办村晚,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
(六)丰富数字文化活动。适应疫情防范的特殊要求,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等,开展线上文艺创作、展览展演、辅导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更多群众足不出户也能享受文化大餐。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生产。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责任落实。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属地责任,避免人员聚集拥堵,保证各项活动有序、健康、良性运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纳入新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作。统筹做好本地区(单位)活动规划、方案、预案,明确重大活动负责单位及负责同志,对活动进行及时跟踪和宣传总结。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内容、信息、宣传进行审核和监管。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精心策划,精细组织,对有亮点、有特色的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推出各地示范活动和典型品牌。活动结束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综合惠民成效、群众评价、社会影响等因素,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2021-2022年度全省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优秀品牌项目”和“2021-2022年度全省冬春文化惠民季活动优秀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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