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84421979/gdj/2020-00000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大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大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2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根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安委会、市交安委具体安排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大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行动开展,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6日


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大宣传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大宣传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临沂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和“全周期治理”工作理念,按照“源头与路面结合、排查与整治并行,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并重”的要求,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保安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严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涉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动开展,预防和遏制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落实文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并健全与相关单位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6日前)。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行动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7日—11月20日)。

1.全面排查。采取部门、企业自查、专家诊断、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隐患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相关措施,公开征集群众意见。

2.彻底整改。强力推进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源头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有效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总、提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刑事调查、停产整顿和联合惩戒三项制度,用足用好督导、验收两个手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整治成果,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21日—11月底)。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认真总结行动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梳理重点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通道旅游交通标识牌设置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

(二)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各县区文化旅游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对旅行社自有、租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租用车辆的旅行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三)开展交通安全治理机制“大提升”行动。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完善涉旅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将“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贯穿行动始终,普及交通规则和文明出行常识,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有声势、有节奏、有力度、有成效,形成铺天盖地的舆论氛围,让平安出行理念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夯实交通安全的社会基础。行动期间,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和文旅企业要充分发挥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大交通安全新闻宣传,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终生禁驾人员和纳入“黑名单”运输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按照工作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并于8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二)强化情况控制。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大宣传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从即日起,每月10日、20日、30日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三)加强督导验收。市局将成立督导评估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县区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问题,验收评估工作成效,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加严问责。


联系人:姚希峰刘超,联系电话:0539-8127571,

    协同办公邮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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