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1-00000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1-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1-15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高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办公室,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暨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沉痛教训。要切实消除事不关己和麻痹大意思想,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到实处。要结合烟台金矿事故举一反三,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深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止本辖区、本单位或监管领域出现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单位企业的检查,督导各文化生产经营单位、旅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场所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检查消防器械及应急照明等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作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等培训,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场所安全隐患。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严禁拖延、虚报、瞒报。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要根据前期下发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重点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内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开展检查,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对老化破损线路要及时更换,对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程序坚决进行处罚或关停。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文化旅游企业(单位)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进一步加强星级旅游饭店、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KTV、网吧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的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科学规范消毒、人员防护、空调使用、预约错峰、限量限时等措施。落实“一米线”设置、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要求。推荐顾客自助购票结算,缩短排除等候时间,提高疫情防控效果。落实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要求。落实星级饭店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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