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非遗传承保护的支持和关心。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始终坚持把做好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放在重要位置,严格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逐步构建起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利用体系,成效显著。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对非遗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市非遗项目的种类、起源、发展、分布和现状。建立非遗项目库,组织非遗专家对收集的线索进行分析、整理,对谱系清晰、特色鲜明、有发掘价值的线索,进一步充实资料,纳入项目库管理,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项目6项,省级91项,市级501项。对于年龄较大的传承人,重点运用录音、录像等有形方式将传承人创作活动过程予以完整记录。我市费县手绣传承人卞成飞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柳琴戏刘莉莉等5人被评为省级模范传承人;郯城县成功创建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二、提升非遗生产性保护水平。积极推动非遗保护传承融入生活,通过探索建立产品研发、技术培训、营销宣传等有效渠道,推动部分非遗项目焕发时代新光彩。启动非遗购物节,开展非遗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活动,引导具备条件的非遗企业积极加入抖音、淘宝、京东等平台,通过网络平台推广销售优质非遗产品,助力非遗企业打开销路。目前,我市涌现出一大批依托剪纸、中国结、二胡、柳编、草编等非遗项目开展产品开发的企业,解决就业岗位30万个,建成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贡献积极力量。
三、加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力度。拓展非遗保护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举办鸿雁人才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培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评选优秀非遗工坊、模范传承人、优秀传承人,提高企业与传承人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建设非遗工坊265处,其中费县手绣工坊入选“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琅琊草编织等4个工坊入选省级非遗工坊;《郯城县非遗保护利用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获文旅部非遗司发文推广;《郯城县“非遗+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获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沂水县龙家圈街道、莒南县板泉镇等6个乡镇入选山东省“非遗助力脱贫、推动乡村振兴”典型乡镇。临沭县青云镇华山村、沂水县杨庄镇吴家楼子村入选山东省文化生态名村。高榆木梳传承人丁明文等5人被评为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四、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一是将非遗元素融入旅游体验中,如在“跟着歌声游红色沂蒙”线路中唱《沂蒙山小调》,提升了旅游体验,彰显了非遗价值。二是依托重点文化设施、旅游景点,开展非遗展演展示,帮助繁荣发展旅游夜间经济。先后在河东龙园、沂州古城、沂南竹泉村等景区开展展演展示活动。三是采取“旅游+购物”的方式,在全市旅游景点设立手工艺品展厅或销售点,给游客提供集文化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文创产品。沂州里特色商业街、琅琊古城、山东红嫂家乡旅游区入选“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费县手绣传承实训基地被评为山东省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打造“和美蒙阴--非遗美食休闲之旅”等8条特色线路,其中兰山区“游书圣故里品琅琊古韵”非遗特色旅游线路获评省级非遗旅游特色线路。
五、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短信等各类平台,开展线上线下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二是举办各类活动。利用中国传统节日及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扩大非遗影响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非遗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外交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传承人参加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推动临沂优秀非遗项目走出去,组织费县手绣、琅琊剪纸、木旋玩具等非遗项目赴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展览交流,取得良好反响。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立足新时代,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为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