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84421979/gdj/2019-000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06-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2018-06-20   作者: 点击数:  

卞成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宝贵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我市非遗资源较为丰富,目前拥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4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41项,市级210项。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2人,市级80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群研训基地1个。建成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室9个,111个镇级,246个村(社区)级历史文化展示室、非遗博物馆。

近年来,市文广新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规律,采取“非遗+电商、非遗+展会、非遗+学校、非遗+博物馆”等多种模式,积极推进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还面临诸多问题,如传承人才后备力量不足,缺乏传承发展动力,部分非遗文化企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收益不高,缺乏发展后劲,这些都成为了制约非遗资源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瓶颈。

下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

一、建立传承保护机制,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特点,建立健全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传承机制。积极与艺术学院、研究机构和职业技术学校合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加研修培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文化素养、审美能力和设计水平。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人培养计划,建立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增强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详实记录其掌握的精湛技艺和工艺流程;加大对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表彰、奖励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个人工作室等。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创新管理水平

积极申请国家、省、市各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提高非遗保护资金的利用率,提高传承人的积极性。支持传承人在传承传统技艺、坚守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对技艺有所创新和发展。鼓励和支持非遗作品积极融入现代生活,推动传统产品功能转型和审美价值提升;支持和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产品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平台。

三、探索非遗网络融合,培育新型经营模式

根据非遗保护项目的特点,进一步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当代审美、价值和实用性能,促进传统工艺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市场力量和“互联网+”的新业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和探索“互联网+传统工艺”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非遗项目传承企业政策倾斜,打破传统非遗企业普遍存在基础弱、规模小、效益差等问题,引导推广传统工艺产品个性化定制、消费者参与设计、体验式消费等新型生产、消费模式,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市场认知度。

四、强化宣传展示力度,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利用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鼓励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民俗文化活动,支持民众在民俗文化活动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践。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推送生动形象、内容点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文、视频,激发年轻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情。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和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体验性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非遗工作。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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