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临沂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市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工作部署,精心谋划,科学统筹,全力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连续三届被授予“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连续四届获山东省政府文化创新奖。
一是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镇村文化设施已基本健全。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有文化站,且全部达到三级站以上建设标准。12个县区文化馆全部被评为国家一级馆,4个县区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备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23家、非国有博物馆33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建成农家书屋3352个,文化小广场6358个,拥有广场舞队伍7300支。自2020年开始,实施“两个一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即在“十四五”期间每年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个,并逐步向自然村延伸。目前已累计提升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650个、文化小广场2521个。二是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送公益电影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每年送戏下乡达9000场次以上,送公益电影5.3万场次以上。组织策划系列重大文化活动,连续举办了18届书圣文化节、10届诸葛亮文化旅游节、21届广场文化艺术节、22届民间秧歌会、4届乡村文化旅游节、5届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5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暨“乡音乡韵”展演季。以“乐享沂蒙、舞动沂蒙、戏聚沂蒙、书画沂蒙”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年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10980余场次,举办公益讲座、展览约500场次,惠及群众约500万人次,打造“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临沭县“激情四季·唱响临沭”和郯城县“多彩文化·魅力郯城”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先后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三是加快推进乡土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建成9个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室、246个村情民俗展示室,国家省级乡村记忆村119个。2021年,全市开展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合计53项,乡村革命旧址展示利用项目合计31项。出台《临沂市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推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全面落实落地。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第一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名单”我市有10个乡村入选,公布了临沂市重点抗日战争遗址201处、红色堡垒村(镇)85处、“走进革命旧址重温红色历程”十大沂蒙党史学习教育场所、临沂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实施“山东手造·产自临沂”推进工程。开展手造特色乡村建设,支持依托手绣、二胡、木梳、剪纸、翻花、砚台等非遗及传统工艺项目打造“一乡一品”,目前认定33个乡村正在公示。建设非遗工坊64处,命名手造技艺传承人60名。四是不断培育壮大文化人才队伍。每两年选拔评选“沂蒙之星”乡土艺术人才,每届评选20人。组织开展了全市“十佳女文化工作者”“十佳百优青年文化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培训班和广场舞翎、庄户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培训班,满足不同层次文化人才的需要。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通过持续推进“两个一千”提升工程(即每年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个),加大对老旧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来源,支持引导各类社会文化机构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场馆与社区之间的联动机制,与社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三是聚焦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人才、民间艺术团体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街道、社区自主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贴近本地群众需求的文化活动,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群众文化活动制度,打造一批因地制宜、主题鲜明、小而精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以点带面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高质量举办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培训班和广场舞翎、庄户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培训班,满足不同层次文化人才的需要。加强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为基层文化活动开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市文化旅游工作,为我市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