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3-00001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59号《关于加强庄户剧社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59号《关于加强庄户剧社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刘昌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庄户剧社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临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近年来,随着临沂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2014年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以来,各级文化部门加大对基层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农村庄户剧团(剧社)数量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全市庄户剧团共300余支,覆盖了我市全部县区,每年开展演出超4500场,已成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有效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我局也先后多次围绕剧团发展现状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多措并举指导推动庄户剧团(剧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指导各县区立足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庄户剧团繁荣发展的意见,出台例如“庄户剧团(剧社)资质认定”、“庄户剧团(剧社)演出管理”等办法规章,对庄户剧团(剧社)进行资质认定、登记造册和分类动态管理,实现庄户剧团(剧社)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为县区配备拉杆音响1000余个,用以支持基层文化活动开展。

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优秀庄户剧团(剧社)参与到各县区的“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唯一一家国有文艺院团——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以及市县两级文化馆的专业力量,多次举办了庄户剧团(剧社)表演、化妆、灯光等培训活动,持续帮助基层文艺团体提升表演能力,并将“与基层文艺团队结对帮扶”纳入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充分调动院团深入基层帮扶的积极性。

三是组织实施了“百部原创小型戏剧工程”、“百部群众性小戏小剧创演推广工程”等创作扶持活动,持续培养提升基层剧团创作能力,并通过组织开展创作培训和展演活动,扶持基层创作推出了一批优秀原创作品。先后推荐罗庄区、河东区、兰陵县、蒙阴县等多支庄户剧团参加了第一届、第二届山东省庄户剧团大赛,取得2个“十佳剧团”等佳绩;推荐7个剧(节)目入选参加了全省乡村题材优秀文艺作品展演,取得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

四是结合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市县文旅部门组织各类文艺院团、庄户剧团等,策划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展演、戏曲大拜年、戏曲进社区、村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借助文旅融合发展契机,鼓励景区与剧团之间合作,举办年会庙会、秧歌、舞龙舞狮、传统戏剧展演等活动。同时,举办全市戏曲艺术节,策划开展戏曲大赛、庄户剧团展演、农民戏剧展演月等活动,不断打造并丰富基层文艺团体的展示展演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加强庄户剧社建设的建议》提案,继续指导做好庄户剧团等基层文艺团体的建设和作用发挥,不断繁荣基层文化生活,为传承弘扬地方戏曲作出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临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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