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蕴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沂州海棠”品牌开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沂州海棠”品牌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挖掘海棠文化价值、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了重要思路,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沂州海棠”作为我市特色植物资源,其文化内涵和旅游价值已逐步受到关注。目前,在文旅领域,我们已初步整合汤河沿岸海棠种植资源,结合区域生态特色,推出了春季赏花旅游线路,吸引了部分市民及周边游客前往游览。同时,在日常文旅宣传中,已将“沂州海棠”作为我市生态旅游的特色元素之一,通过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过相关图文、视频推广,提升了其在本地市民中的认知度。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深化文化与价值挖掘。开展“沂州海棠”文化史料的搜集与整理,梳理其在本地历史、民俗中的关联印记。针对木瓜叶茶加工技艺等潜在非遗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相关主体梳理技艺流程,按规定程序推进非遗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2.提升宣传推介效能。在春季赏花旺季,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沂州海棠”赏花路线,引导游客体验“春日海棠游”。组织文旅推荐官、自媒体达人开展海棠赏花踩线游,通过多渠道分发扩大覆盖面。在宣传中突出“海棠+”的多元价值,让游客在体验中加深对品牌的认知。支持文化团体围绕海棠创作歌曲、书画等作品,通过节会、展览等平台展示,丰富“沂州海棠”的文化内涵,让品牌宣传更具感染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沂州海棠”的宣传力度,让这一特色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文化旅游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文旅发展,如有新的想法和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