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