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政府关于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化旅游行业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涉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安委会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当前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旅游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从严从细从实推动全市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扎实推动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实施
此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各县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并部署实施。6月份,结合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涉旅单位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7至8月份,各县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对辖区涉旅单位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检查组,对涉旅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9至10月份,各级、各部门开展涉旅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各县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部门监管责任,涉旅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涉旅单位主体责任。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涉事单位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好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剖析自身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查根溯源,做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各涉旅单位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各县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积极协调组织涉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各相关业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主要围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旅游应急管理等方面知识展开培训,并对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巡查检查,定期开展员工应急演练,确保企业安全经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涉旅单位从业人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为预防和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坚实保障。对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企业,一律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改。
(四)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督查和暗访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帮助诊断、部门执法监督、政府督查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自主保障安全,对涉旅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铁腕查处,绝不手软。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督查,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调推进。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步调一致、目标一致,确保“谁审批、谁负责”落到实处。各县区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要成立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并于每月14日、28日前向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联系人:陈利达、王云燕,联系电话:8127571,外网邮箱:lfwjdglk@ly.shandong.cn)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旅游安全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附件:1.旅行社安全检查记录表
2.A级景区、星级饭店餐馆、农家乐等旅游等级资质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
3.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4.文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临沂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