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运行机制,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制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旅专安委办公室)工作细则如下:
一、总则
文旅专安委办公室是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对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按照“规范、严谨、科学、高效”的原则,做好文旅专安委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市安委会安排的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指导建议;
(二)落实文旅专安委工作要求,调度、收集、整理成员单位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调文旅专安委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三)负责文旅专安委的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材料撰写等日常性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文旅专安委运行机制和工作细则,协调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
(四)负责组织文旅专安委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五)参与文化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通报事故情况,督导安全工作整改措施落实;
(六)做好文旅专安委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文旅专安委和市安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七)承办文旅专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1.会议制度。承办文旅专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做好会议筹备、会议服务和会议纪要等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文旅专安委联络员会议,会议由文旅专安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体联络员参加。
2.文件签发制度。文旅专安委办公室文件由文旅专安委办公室起草,经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签发,以文旅专安委办公室名义印发。
3.请示报告制度。文旅专安委办公室每年定期向文旅专安委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形势。文旅专安委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
4.及时交办制度。本着及时准确原则,明确交办相关的责任部门,规范管理,及时传达,保障事项得到及时落实。
5.限时办理制度。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办结时限。对超出办理时限的及时督促,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及时报告进度和延时原因,尽快解决。
6.调研督导制度。对文旅专安委第一主任、主任和文旅专安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文旅专安委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和督导,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导调度,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及时报文旅专安委第一主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