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0-00001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3-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第四季度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第四季度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0-03-0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估。其中检查了文化旅游行业31家单位,检查出236项一般安全隐患。现将《2019年四季度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9日

2019年第四季度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季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评估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3月24日前,全面完成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市安委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化旅游生产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二、整改重点

重点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人及管理人员是否明确,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场内安全巡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并经常性维护,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进行整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安全逃生演练;场所内是否存在违规住人、使用明火、乱拉电线等安全隐患。

三、整改时限

3月24日前不能完成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作出书面说明。

四、责任单位、责任人

各县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单位职责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问题隐患整改。存在隐患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县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逐项明确存在问题、责任人、责任单位,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跟踪督促相关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并逐项销号。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着力解决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加大检查指导频次和力度,依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辖区所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文保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抓好网吧、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印刷企业、星级酒店、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局将对县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当场能整改的,要现场督促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改,直至降级或取消相应等级,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县区,将对县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隐患整改情况将记入县区年度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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