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6-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4-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201号《关于规范网络秩序,打击虚假恶意炒作行为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201号《关于规范网络秩序,打击虚假恶意炒作行为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2025-04-2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辛冰代表:

您的《关于规范网络秩序,打击虚假恶意炒作行为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事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落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游客教育引导。在“春节”“五一”“暑期”“十一”等重点节假日前,通过“文旅临沂”微信号、头条号、微博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和主流媒体发布旅游温馨提示,引导广大游客文明出行、安全出游,自觉遵守景区安全规定,听从专业人员指导和指引,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严格要求旅行社履行安全告知制度,在组团前提醒游客遵守景区安全提醒和警示标识;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及时提醒并制止游客危险行为,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会同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组织开展网上网下普法宣传活动,发布辟谣信息、通报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共同抵制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二是完善纠纷处置机制。成立临沂市旅游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秉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的工作理念,提前介入、主动作为,依据《人民调解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旅游纠纷进行公平公正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依法依规促成和解,既要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旅游企业的正当利益。同时,注重调解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每一起调解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三是强化协同打击力度。聚焦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网络权益、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涉网部门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网络乱象,对恶意投诉举报开展“专项深办”,建立“三区分、六规制”工作机制,即在“区分一般消费者与恶意索赔人、区分正当索赔与恶意索赔、区分经营者违法程度”的基础上,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清单,细化93种不予处罚情形、15种减轻处罚情形、11种不予行政强制情形,破除企业的“花钱消灾”心理。完善《投诉举报异常名单》制度,公安机关接收异常名单线索7批127人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去年已妥善解决恶意索赔四千余件,工单同比下降11%。

目前,通过线索征集、举报处置,网络侵权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侵权信息和账号得到有效处置。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涉企网络侵权整治力度,全面清理涉旅游企业虚假有害信息,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做好侵权信息受理处置。依托市举报辟谣平台和14家新闻网站,以涉企侵权举报为重点,强化涉旅游企业侵权类信息的线索征集受理和核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网上信息审核流程。深入落实属地及网站平台“两个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全面清理有关涉企和企业家存量谣言和侵权信息,处置问题账号。三是强化网络执法,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开展好涉企网络监管执法,探索规范涉企网络执法程序,会同涉企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黑名单等系列制度,提升网络执法实效。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和网民通过涉企侵权举报等形式依法依规维护网络权益的意识。利用网络文明周、网络安全周等时间节点,深入企业、广场、社区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帮助旅游企业掌握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维权,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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