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2-000006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51号《关于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51号《关于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2022-09-2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马迎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乡村旅游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关于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对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分析透彻,指出的问题具体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对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市文旅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红绿蓝古”旅游发展部署,加快壮大生态旅游“绿线”,依托沂蒙好山、好水、美食、美景等特色资源,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区,积极开发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乡村旅游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发展乡村旅游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抓手,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是激发城乡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重点村8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4个、景区化村庄107个。沂水县院东头镇、蒙阴县桃墟镇、平邑县柏林镇3个乡镇成功入选首批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名单,入选数居全省第一位。《沂水县“帮扶办”跑出民宿集聚区创建“加速度”》的经验做法被省文旅厅以正式文件印发推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乡村旅游发展还存在着缺乏科学技术指导与规划、发展层次低、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加快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一)创新乡村旅游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指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村民受益的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企业投入、集体资产注入等多元化投资模式,探索党组织引领下的“合作社+企业+农户”乡村旅游发展新路径。

(二)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探索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教育、康养、休闲、研学等产业融合,鼓励引导乡村旅游特色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露营帐篷、房车营地、田园养生、研学科普、农耕体验、休闲垂钓、特色民宿、乡村美食、非遗体验、运动康养等后疫情时代游客喜闻乐见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新项目,将传统的乡村观光游打造成微度假、慢生活、沉浸式的休闲体验游。

(三)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把乡村旅游项目纳入招商项目库,积极对接、招引全国连锁企业、品牌管理公司入驻,参与开发建设管理。建立全市民宿行业协会,引导有条件的农民群众利用自有设施或者租赁他人设施开展民宿经营,加强对乡村旅游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旅游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的指导、培训,不断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四)优化乡村旅游服务水平。引导乡村旅游企业健全或优化服务体系,重点优化乡村旅游卫生安全体系,让游客游的放心、游的舒心,同时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游客反馈机制,改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的问题。

(五)加强乡村旅游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微信、抖音、朋友圈、微博等社交网络媒介,围绕塑造乡村旅游网红打卡地进行宣传拉动。积极组织采风活动,举办丰收节、采摘节等农旅节庆活动,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推介,吸引游客前来及更多的客商投资开发。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建言献策,期盼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相信在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全市文化旅游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2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关于促进沂蒙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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