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dj/2026-0000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7-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19号提案《关于加快发展微短剧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19号提案《关于加快发展微短剧的建议》的答复

2025-07-25   作者: 点击数:  

郑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微短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微短剧的发展提出分析与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积极加以采纳。

一、加强微短剧创作引导。市文旅局联合印发《临沂市推动“微短剧+”创作计划工作方案》,建立以文旅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行“微短剧+中华传统美德”“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来学法”“跟着微短剧来科普”“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微短剧里看健康”“微短剧里看非遗”等十大创作计划,共同推动我市微短剧高质量创作。准确把握正确的微短剧创作引导方向。针对优秀的微短剧作品,市文旅局协同融媒体部门,发挥各媒体、平台优势,对作品予以重点推荐和宣传推广。

二、强化微短剧拍摄基地建设。市文旅局着力强化微短剧拍摄基础设施布局,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微短剧拍摄场所,有效拓展微短剧拍摄资产。目前,我市各旅游景区、文旅相关单位已建立多个微短剧拍摄场地,其中1个基地获评省级微短剧摄制基地、2处场所获评省级微短剧拍摄取景地。

三、做好微短剧协拍服务。市文旅局做好微短剧作品在项目备案、剧本创作、资源协调、宣传推广等各个阶段的全流程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剧组提交的微短剧作品拍摄需求或计划,市文旅局做到及时反馈,给予明确答复,提供主动、高效的协拍服务,对重点项目和大型剧组提供全程定制化服务,对已备案立项但尚未发布的优质微短剧作品提前介入、做好辅助宣推。

四、提高微短剧创作政策支持。市文旅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印发《临沂市推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鼓励优秀作品创作,对临沂出品并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订购分账金额达到规定条件的网络微短剧给予资金奖补。同时,市文旅局积极协助优秀作品申请省级奖励资金。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常抓不懈,持续做好微短剧高质量发展的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市微短剧产业发展。适时组织开展微短剧创作培训会,邀请业内专家来临授课,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支持微短剧拍摄场所软硬件设施升级,强化微短剧拍摄的基础设施保障,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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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08号提案《关于扎实推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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