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84421979/gdj/2020-00000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04-09
 文  号  临文旅字〔2020〕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7号文件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7号文件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2020-04-09   作者: 点击数:  

媒体解读:山东临沂印发细则促进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临文旅字〔2020〕8号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7号)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加快复工复产

1.稳妥组织复工复产。根据全省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旅游景区、饭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处理,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3.加强游客防疫引导。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扎实做好防疫宣传引导,提高游客防疫意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场所,要科学控制游客流量,组织志愿者、安全员加强巡检,及时提示游客分散活动。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4.抓好员工自身防范。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分时段预约、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实行分餐或错峰就餐,减少人员密切接触。(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二、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5.搜集整理“政策工具包”。认真梳理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的扶持政策,印刷成册并分发给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支持政策。(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6.调整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7.加强金融政策扶持。组织开展银行和企业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降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分行、临沂银保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8.加大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支持。组织实施民族歌剧《沂蒙山》落地排演,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鼓励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创作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加大公益广告创作扶持力度,做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评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影视推进相关资金,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及发行放映单位扶持,对乡镇影院实施特别奖补。(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三、助推市场恢复活力

9.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免费宣传文化和旅游产品。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内外一类客源市场实施精准营销,推动市场快速升温。支持县区文旅部门组织景区和旅行社在疫情解除之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0.支持企业提档升级。鼓励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改造升级,各县区政府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统筹中央、省级资金,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加快文创产品开发,重点扶持一批文创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积极组织参加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1.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会展、培训、内外宾接待等公务活动在市规定的支出定额内委托旅行社、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2.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举办导游员、红色旅游讲解员、饭店服务员等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3.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0年4月1日开始,在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市税务局)

14.减免宾馆酒店境外卫星电视收视费。协调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对全市11家正常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宾馆酒店单位用户,减免2个月的境外节目收视费用。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完全恢复正常营业的宾馆酒店单位用户,可依申请暂停境外节目信号传送,暂停期间不收取费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15.加快文旅融合。依托老城区改造,打造集文商旅与一体的主题文化街区,推进各县区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建设;制定文化旅游集群培育方案,实施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文化旅游“强企”培育工程;深化红色沂蒙国家5A景区创建工作,推出亲情沂蒙等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办好鲁南经济圈红色文旅大会、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产业推介会、第二届淮河生态带文化旅游嘉年华,发挥周边引领作用。办好中国书法临书大会、同源中国画作品展等国家级展览,发挥书画资源的高端集聚及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参加首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6.培育红色文化研学市场。推进红色文化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红色研学市场推介,优化红色旅游线路,推出一批红色研学精品线路,开发打造好系列红色文化创意产品,举办红色旅游讲解员大赛。(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7.实施旅游民宿特色品牌工程。统筹利用文化旅游、涉农等方面的资金,以“好客人家”旅游民宿品牌为统领,在全市重点打造沂蒙人家等特色品牌,提升旅游民宿吸引力和影响力。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把发展旅游民宿融入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美丽村居等重点工程,培育旅游新兴业态。到2022年,全市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3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2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2个以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8.加强消费引领。组织实施好“第四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畅游齐鲁·好客山东好时节”消费促进活动。推出“畅游临沂”十佳打卡地,探索文旅休闲示范集聚区建设。指导各县区打造文商旅产业融合的消费聚集区1-2处。策划组织好“文化四季、多彩临沂”系列活动,办好第20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民间秧歌会、第3届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会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示范县(市、区)的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9.提振夜间旅游。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目和产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0.优化消费体验。实施便民消费工程,推广移动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支付便捷度。引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联合商业银行发行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推出消费积分、分期付款文化旅游信贷产品。(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临沂分行、临沂银保监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税务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媒体解读:山东临沂印发细则促进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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