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红色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立法保护保障。制定出台国内首部以红色精神资源保护与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出台山东省首部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政府规章《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出台山东省首个红色旅游地方标准《“亲情沂蒙”旅游服务规范》。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全面托清革命文物家底,建立红色文化资源数据库。目前,全市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182处、市级抗战遗址201处、红色堡垒村(镇)171处。
二是打造精品红色项目。推出《重走支前路》《东高庄——一个山村的中国叙事》《英雄孟良崮》《沂蒙四季》等沉浸式红色演艺项目,深入挖掘红色故事背后的文化底蕴,更立体、更生动地展示沂蒙精神,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和深刻的红色文化体验。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聚焦品牌传播、推广活动、客源市场三大重点,全方位推进“好客山东 亲情沂蒙”品牌推广。一是传播呈现立体化,全年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央级权威平台曝光超200次,9大新媒体平台年发布作品6000余条,主话题总曝光破35亿;二是推广活动凸显精准化,策划沂蒙四季主题活动及美食推广等现象级节庆IP活动,联动多场景发力,实现流量与口碑双丰收;三是客源市场迈向多元化,深耕省内及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内重点客源地,推动入境市场突破。
四是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深化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建设,深化红绿融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一是产业共育,通过发展红色旅游,延伸特色资源产业链条,辐射带动周边村民就业,郯城中国结、蒙阴蜜桃、孙祖小米等产品“走红”,实现了红色沂蒙山与优质农产品相互赋能、相得益彰。二是利益共享,发展形成了“党支部+合作社+企业+村民”“一村带九村”“一区带四员”等成功经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