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慧文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 有效提振乡村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旅游工作部署,将农文旅纳入到全市“1+7”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中,坚持“以农促旅、以旅兴农”,片区化发展乡村旅游、组团式建设农文旅项目,形成优势互补、规模集聚、组团连片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助力乡村振兴、农民增收。
一是抓创建促提升,打造乡村旅游新高地。市文旅局充分挖掘我市乡村文旅资源优势,打造“好客山东·亲情沂蒙”特色IP,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抓实“小而美”文旅业态发展,推动艺术乡建与乡村全面振兴深度融合,乡村旅游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1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9个、精品文旅名镇8个,景区化村庄127个。省级生态旅游区4个,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5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6家,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2个,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试点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各1个。“红色沂蒙”“水韵沂蒙”“环蒙山”3条旅游风景道入选省级旅游风景道名单。我市乡村旅游工作连年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抓片区带发展,积蓄农文旅融合新动能。市文旅局制定了《临沂市推动艺术乡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富有艺术资源底蕴的村镇连片规划、共建、发展,建设花园式村庄和景区化片区,立足资源禀赋,推动艺术赋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坚持片区推进模式,组织各县区开展乡村旅游提档升级,重点对沂南县挑峪村、蒙阴县百花峪村、平邑县大洼村等18个艺术乡建旅游村;沂水县陌上花开、兰陵县福禄会宝等22个乡村旅游组团片区开展“微改造”“整提升”任务,增强我市乡村旅游吸引力。
三是抓民宿助转型,打造乡村振兴微样板。常态化组织专家到旅游民宿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指导民宿做好规划设计、管理服务和美学提升等工作,丰富乡村美宿业态。优化提升沂水院东头、蒙阴桃墟等5个旅游民宿集聚区,鼓励已有民宿项目提档升级、评星创优,引入大乐之野、飞鸟集、听涧等知名民宿品牌,培育醉东风、无名境等本土民宿品牌。目前已命名“沂蒙乡愁”民宿191家,省级星级旅游民宿累计137家,国家甲级民宿1家,乙级民宿1家。“沂蒙乡愁”获评“好客山东”服务品牌。
四是抓要素强保障,开创融合发展新局面。通过完善协调机制,汇聚各方力量,推进文旅融合加快发展,制定出台提振文旅消费政策措施,发放2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设立市级大团队奖励资金200万元,探索“票根经济”“民宿展销”等新模式。围绕业态焕新、服务管理、乡村休闲等主题,组织开展5场乡村旅游培训活动,共计190余人次;先后组织320余名传承人参加“抖音非遗计划 非遗数字提升”普惠培训活动、传统工艺数字化建设研修班、传统工艺品牌智造研修班、非遗传承人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使非遗传承人、非遗工坊带头人增长了学识、拓宽了眼界、提高了技艺。强化宣传引流,线上线下同时发力,组织赴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城市营销宣传,策划开展“登临蒙山悦美好”“沿着沂河发现美”“请到沂蒙看金秋”“冬享沂蒙过大年”等系列创意营销,组织举办60场重点农文旅活动,不断扩大我市乡村旅游的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立足特色自然生态和乡土文化资源,扎实开展乡村旅游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一是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支持乡镇发展片区组团式乡村旅游,进一步挖掘民间文艺、非遗技艺、传统民俗等在地文化资源,创新打造“小而美”农文旅业态,差异化开发一批田园观光、非遗体验、民俗文化、红色演艺、康养度假等多元化乡村旅游产品。二是强化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组织非遗传承人,开展“带徒传艺+项目开发”,培养本土艺术技能人才,支持农产品向旅游伴手礼、非遗文创产品的深度转化。三是创新开发乡村夜游产品,支持乡村旅游点开发艺术夜娱场景,组织举办主题艺术市集、群众文艺展演、乡村演唱会等夜间文化活动,丰富夜景、夜食、夜演等夜间新业态,打造特色乡村夜景品牌。四是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指导县区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优化焕新旅游业态,内培外引乡村旅游专业人才,推广《“亲情沂蒙”旅游服务规范》,打造一批专业、热情、高素质的旅游服务队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2日